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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行业史料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0-6-18 16:22:07 来源: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浏览次数:

闽注会协〔2010〕4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更好地总结回顾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历程,挖掘行业文化内涵,展示行业发展风采,结合中注协党委《薪火相传开拓创新—中注协开展继承弘扬优良传统作风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近期开展行业史料征集活动。为配合中注协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史料范围
  1.省部级以上领导对行业的批示、题词、讲话、影像资料等。
  2.20世纪初至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有关文书、办公家具、工作用品及业务开展的收据、发票等。
  3.20世纪80年代初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有关文书、办公家具、工作用品及业务开展的收据、发票等。
  4.恢复重建后发布的关于行业管理体制、注册、考试、培训、监管、标准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5.恢复重建后第一批注册会计师考试准考证、全科合格证,第一批注册会计师、第一批会员批准文件及证书,第一批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批准文件及考试合格证等。
  6.恢复重建后第一批会计师事务所批文、执业证书及营业执照,第一批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事务所批文等。
  7.行业最早签发的业务约定书、查账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业务性档案资料。
  8.反映行业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恢复重建以来,行业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重大事件、活动的图片、音像、文字和实物资料。
  9.其他能够反映行业发展历史的有价值的史料及实物。
  二、征集办法
  1.征集方式包括捐赠原件/原物、委托代管、同意复制等,也可以直接提供有关史料的复印件。欢迎各事务所积极捐赠,或提供史料征集线索。
  2.福建注协负责对相关史料进行收集,并上报中注协。中注协将对史料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及适当奖励。所征集的史料将在中注协行业史料展示厅保存、展出,并注明史料提供者信息。
  三、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10年7月5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建注协综合部电话:0591-87097012 邮箱:fjcpa-syq@163.com  传真:0591-8709703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冶山路43号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邮编:350003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