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注会协〔2008〕9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已经初步建成。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制度》(会协[2007]102号)的规定,中注协已在协会网站设置专门栏目,拟于2008年6月30日起向社会公众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和与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质量、诚信水平等相关的信息。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和行业管理数据已经导入或录入系统,但是,还有一部分信息不够齐全,还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了确保注册会计师信息上网公布的准确和完整,根据中注协的部署,经我会研究决定,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登陆中注协网站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本所注册会计师信息进行校对、修正和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校对时间
自收文之日起至6月28日止。由于此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信息员)负责,抓紧时间校对。逾期未校对造成数据失真所产生的后果由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承担。
二、校对修正原则
以事务所为单位,以人数不丢失为基础,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逐条核对师所的记录,审慎修改或添加相关信息,确保每条数据的准确、完整、符合规范要求。
三、校对地址和密码
登陆中注协网站(
http://www.cicpa.org.cn/ ),在右上边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会员版”,在弹出的新网页中,用户类型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可根据操作的实际选择输入“事务所证书编号”或者“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事务所总所用户名为事务所编号(如:11000001),分所用户名为8位总所编号+4位分所编号(如:110000011101),密码均与填报财务报表的密码一致;注册会计师用户名为执业证书编号,初始密码为空,建议登陆后修改初始密码并记住密码。
四、校对事项处理
一般情况下,按照上述第三款所述方式登陆,直接校对数据,并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正和充实,使各项信息符合客观实际。
如果发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本所注册会计师人数比实际人数多,应当找出哪个注册会计师的信息是多余的;如果发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本所注册会计师人数比实际人数少,应当找出到底缺少了哪个注册会计师的信息。并及时与我会注册部联系沟通。
经注册部认定的确缺少的注册会计师信息,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信息导入格式”(EXCEL电子表)和“注师信息录入”(可根据该表样式制成WORD或EXCEL文档),注册会计师信息导入格式(EXCEL电子表)表内格式不得更改,并将上述2个电子文档发送到
szx87831555@126.com ;待我会导入成功后再按照上述第三款所述方式登陆补齐相关信息。
五、数据校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联系人,程文灿,联系电话:0591-87097002。
附件: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