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8月25日,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现场工作已全部完成。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根据事务所自查情况,抓重点、抓实质,认真细致地完成了检查工作。同时,立足于“帮助、教育、提高”的指导思想,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注重与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不仅指出被检查事务所在执业中存在的问题,还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通过检查,帮助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规范执业程序,深化了对新审计准则的理解,提高了执业风险意识,受到了被检查事务所的欢迎。
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质量控制方面:事务所基本制定了相关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但制度的设计与事务所的管理脱节,不能得到有效的运行;
二、执业质量方面:基本未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审计中普遍存在未执行货币类资金和应收、应付类科目的函证,且未实施必要的替代程序;三级复核流于形式。个别事务所档案管理混乱,实施抄帐式审计,对资产、损益类科目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等;
三、事务所设立条件及股东(合伙人)条件方面:部分分所的注册会计师未达到法定人数,个别股东不符合法定条件;
四、会计信息资料:个别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人员无上岗证;个别会计师事务所为按照规定提取职业风险金;个别事务所财务管理混乱,存在隐瞒收入的现象。
2008年9月3-4日,我会召开专家论证会。会上,行业专家认真听取了检查组对被检查事务所专项治理检查情况的汇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论证,对存在问题严重和存在问题较多的事务所提出处理建议,论证结果将提交行业惩戒委员会作处理决定。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