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关于厦门欣隆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设立申请的公示
2008-10-13 10:31:14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我厅于2008年10月10日受理了厦门欣隆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厦门欣隆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有限责任。
  三、主任会计师姓名:胡溪泉。
  四、注册资本:壹佰万圆整。
  五、各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注册会计师编号
是否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最近三年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刘颖
230100161786
5年以上
 
郑学跃
350200071387
5年以上
 
胡溪泉
350200071495
5年以上
 
蒋明刚
350200151507
5年以上
 
韩龙坤
350600110001
5年以上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591-87097939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350003
  网    址:http://www.acc.gov.cn
福建省财政厅
二00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