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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短期(两天)面授培训班的通知
2008-11-17 12:04:19 来源: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浏览次数:

闽注会协〔2008〕11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0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我会在福州举办短期(两天)面授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班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劳动合同法》;介绍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行业概况、企业所得税法。
  二、培训对象
  注册会计师(在培训期间必须携带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便在考勤时核对是否注册会计师本人参加培训。)
  三、报名方式
  请登录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fjicpa.org.cn)在线报名。本期培训班人数为280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联系人:彭娟,电话:0591-87097017;在线报名的事务所会员名与密码均为事务所代码(在线报名技术有关事宜联系人:张军,电话:0591-87097006)。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12月5日至12月6日,12月4日报到,12月7日返程。地点:省林业宾馆(福州市冶山路10号省林业厅大院内),总机:0591-87856608。
  五、相关费用
  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自理:(1)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2)住宿费每个标准间为(即一间2个床位)120元。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新《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规定,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不得少于30个学时。今年是第一个考核周期的最后一个年度,为了确保每位注册会计师能够按时完成本考核周期的培训任务,凡本考核周期学时尚差16个学时以内(含16学时)的注册会计师可以自行选择参加网络或本期培训班学习。
  2.根据中注协和我会的工作安排,本期培训班是我会今年举办的最后一期培训班,请大家抓紧参加培训。
  3.凡是2007年度属于免予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如200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新批的注册会计师、2007年度生育休产假的注册会计师等)和2008年上半年新批的注册会计师,今年应当接受不少于40个学时的培训。
  4.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必须提前报名(在报名截止日前),报名后,如因故难以参加培训的,应由其所在事务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省注协;对未报名自行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省注协将不予承认其培训学时;对报名后未提前通知省注协而不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省注协将进行通报。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七日